因城市改造或市政设施建设而引发的商铺租赁违约问题,首要任务是确定该
拆迁行为是否构成法律意义上的“
不可抗力”因素。
如果确实如此,那么双方
当事人应当依据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友好协商,寻求妥善的解决方案。
作为出租方,有义务在得知拆迁事项后立即告知
承租方,同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以供参考。
承租方则享有权利要求解除
租赁合同,并按照
合同条款的规定,索回尚未实际使用期间的租金以及押金。
倘若合同中有明确的关于拆迁违约的具体规定,则应严格遵守。
例如,可能会涉及到
违约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等等。
若经过友好协商依然无法达成共识,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承租方可视情况决定采取进一步行动,如向当地法院提
起诉讼,要求出租方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并对由此造成的各类损失(如未实现的盈利收益)进行
赔偿,但前提条件是需要提供确凿的
证据证明其遭受的实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