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解除同居关系的
诉讼请求中,通常包含如下几个主要方面:
首先,请求法院对双方
当事人之间的
同居关系予以确认;
其次,就
同居期间所累积的
共同财产进行划分,例如共同购买的房产、车辆以及存款等等,并依据法律规定提出公平合理的分配方案;此外,对于同居期间所诞育子女的
抚养权和
抚养费用也需作出相应安排,明确子女由何方
抚养,同时确定另一方应承担的抚养费用数额、支付方式以及期限;
最后,如果在同居期间产生了
债务,则请求法院对债务的分担方式做出裁决。
除此之外,还有可能涉及到要求对方归还
个人财产的诉求,例如一方向另一方提供的贵重物品或者大额资金等。
值得注意的是,仅以解除同居关系为由提
起诉讼,法院一般不会予以受理,但是当涉及到上述
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
纠纷时,法院将会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进行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