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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抵押担保哪个优先受偿

当同一项债权涉及到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及抵押担保双重保障时,一般情况下抵押担保将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当债务人自身提供特定物作为担保财产时,债权人应先行主张对该等物的担保部分进行债务清偿
然而,倘若为第三方提供的抵押担保,且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则当事人对于担保债务清偿之顺序具有约定的情形下,应依照约定履行。
若未作任何约定或约定模糊不清的话,债权人既可主张就物的担保部分实现债权,亦有权要求保证人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
总而言之,担保权的实现次序主要受制于具体的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则,若无任何明示或暗示之约定,一般以首先实现抵押担保为原则。
最新修订:2024-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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