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事故责任裁决书尚未公布之前,关于
医疗费用的承担方式通常遵循如下原则:倘若能够明确事故责任方,则该责任方应当按照其所可能承担的责任比例,预先支付部分或者全额的医疗费用。
若责任归属难以界定,普遍做法是,遭受侵害者可先行自掏腰包垫付部分医疗费用,从而确保及时得到治疗。
然而,假如遭遇
侵权者面临经济困境,亦可尝试与
肇事方进行协商,请求对方先行支付一部分费用。
值得一提的是,若涉案车辆购买了
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则保险公司将在该险种规定的医疗费用
赔偿限额之内垫付一定的费用。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最终的费用承担比例及数额,仍旧须依照事故责任裁决书所划定的责任比例作为主要依据来进行确定与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