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普遍情况下,对于对
仲裁机构所做出之裁决存有异议之情况,其效力是否依然有效,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仲裁活动遵从的原则为一裁终局制,然而在特殊的法律规定之下,比如说在仲裁过程中出现了违反法定程序的行为,或者仲裁所依赖的
证据系
伪造等情况,
当事人有权向
仲裁委员会所在地区的中级人
民法院提交撤销裁决的申请。
如果您对仲裁裁决持有异议,那么您应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的六个月之内提出申请。
法院将会对该申请进行全面的审查,并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及证据材料来决定是否撤销裁决。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您提出了申请,并不意味着裁决一定会被撤销,法院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证据材料进行严谨的判断。
总的来说,对仲裁裁决持有异议并不代表其必然无效,关键在于是否存在法定的
可撤销情形,以及您能否提供充足的证据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