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刑事拘留阶段,辩护律师与被指控者(也称
犯罪嫌疑人)的会面是受到严格限制的。
通常情况下,当辩护律师向看守所提交了会面申请之后,看守所必须立即着手安排会面事宜,最晚不能超过四十八个小时。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事例涉及到国家机密信息时,会面时间可能会受到影响。
如果事例并不涉及国家机密,那么原则上应该尽快安排会面,以便辩护律师能够为被指控者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并深入了解事例的详细情况等等。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尽管不同地区的看守所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可能会存在细微的差异,但是总体而言,都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所设定的时间框架以及程序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