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因涉嫌敲诈
勒索罪而被
羁押于看守所期间,
犯罪嫌疑人都拥有请求会见律师的法定权利。
这个过程对于确保犯罪嫌疑人的法律权益能够得到充分保护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在
侦查阶段,律师与犯罪嫌疑人进行会面需要向负责侦查工作的相关部门提交书面申请,而
侦查机关则有责任在收到申请后的48小时之内作出是否同意会面的决定并予以安排。
然而,如果事例涉及到国家机密,那么律师在
会见犯罪嫌疑人之前必须获得侦查机关的明确批准。
在律师与犯罪嫌疑人会面的过程中,他们可以为其提供全面的法律咨询服务,帮助其深入理解事例的具体情况,同时还能代表犯罪嫌疑人进行
申诉和控告,以及申请
变更强制措施等事宜。
这些都将有助于犯罪嫌疑人更好地了解自己所享有的各项权利,从而为接下来可能面临的
诉讼活动做好充足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