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于事故发生现场调查工作结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并发布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而对于诸如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等特殊类型的事故,在查获肇事车辆及其驾驶员之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公安机关会对事故作出精确认定并编制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另外,如遇需对涉案
物证、材料进行必要的检验或鉴定的情况,公安机关也应在相关检验报告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并发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若您对
事故认定结果持有异议,可以在收到
认定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的复核申请,但请注意,每次申请复核的机会仅有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