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预期违约损失金额的核算,其通常会立足于多个层面进行全方位考量。
首先,我们看到,在
合同条款的约束下,若其中已经明确列举出了对于预期
违约行为的
赔偿处理方式,那么通常情况下,我们也应尊重并依据该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实施。
然而,如果合同未对此事项加以约定,此时损失金额的核算可能将综合囊括到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两大部分之中。
直接损失部分例如包含为了
履行合同职责而已实际付出的各项费用、因合同未能履行而预期获得的经济收益的丧失等等。
至于间接损失方面,这主要指的是由违约事件引发的其他相关连带损失,然而其前提条件是必须存在合理且明确的因果关联性,并且这份关联性需要具备相当的确定性。
在衡量预期
可得利益损失的过程中,我们必须综合权衡各种重要因素,诸如市场价格形势、合同履行的可行性、
当事人双方的过错程度等等。
同样地,在损失金额的核算上,我们必须严格按照合理、可以预见以及减轻损害这三大原则行事,也就是受损方有责任采取适当的措施以降低损失的进一步扩大。
总的来说,具体的损失金额核算工作需要根据具体事例的详尽信息及相关
证据素材来作出精准而科学的预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