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
保证在特定条件下确实享有一定的
证据资格,但对其运用也存在一定的限制。
从法律角度看,这种保证属于言辞证据范畴。
若想将口头保证视为有效证据,必须满足以下三个基本条件:
首先,需要保证该保证内容的真实性能够通过其他非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证词予以证实;
其次,该保证与需证实的事实之间应当存在高度的关联性;
最后,保证行为本身必须清晰明确,不应存在任何模糊或者歧义之处。
尽管如此,相较于书面证据而言,口头保证的证明效力无疑呈现出相对较弱的特征。
这主要是由于口头交流容易受到记忆偏差以及主观意识等多种变量的干扰,且在记录和复制时往往面临诸多困难。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如果仅仅依赖口头保证,很可能会为举证以及事实认定增加不少难度。
因此,对于涉及到的重要
法律关系,我们强烈建议尽可能采取
书面形式进行明确约定,从而提高证据的稳定性及可信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