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在实施
逮捕之后,除了存在无法进行通知的情况外,都应在二十四小时内,向被捕者的亲属发出通知。
所谓的“无法通知”,主要指以下几种情况:被捕者未透露其真实姓名、居住地址以及
身份信息不明的;没有亲属关系的;提供的亲属联系方式无法取得有效沟通的;由于自然灾害或其他
不可抗力因素而导致无法进行通知的。
在通知时,必须明确告知逮捕的具体原因及被关押的场所。
值得注意的是,若涉及到危害国家安全
犯罪或者恐怖活动犯罪,且通知可能会对侦查工作产生阻碍,那么在阻碍因素消除后,应立即向被捕者的亲属发出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