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的银行业职员,其
涉案金额已高达人民币两千万元,如此庞大数额无疑触犯了我国
刑法中的多个条款,必须对其行为进行深入重视和严肃处理。
具体的处理方案与多种因素密切相关,如该职员在整个
犯罪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及作用、是否具备坦白交代罪行或者检举揭发他人罪行的
立功表现等等。
以法律的视角审视此问题的话,倘若上述职员的地位仅为
从犯,相较于首要罪犯在
量刑时会得到适当减轻。
然而,鉴于此次涉案金额庞大到惊人的地步,该名职员可能将面对较为严厉的
刑事惩罚,也许需要承受几年甚至更长时间的
有期徒刑以及相应的
罚金处罚。
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如果该名职员能选择主动向公安机关
投案自首,并且能诚实地交代自己所犯下的罪行,或者展现出
立功的行为,比如协助
司法机关成功
逮捕其他
犯罪嫌疑人等,那么依据法律
法规,可以依照实际情况给予他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机会。
但是,如果该职员顽固抵赖罪责,态度傲慢无礼,恐怕会遭到更为严重的惩戒。
至于最后的判决结果如何,这取决于法庭依据审理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作出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