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涉及到少申报或不申报税款高达30万元的行为的
量刑问题,这是一个非常复杂且需要结合多方面因素进行细致分析与判断的议题。
在我们国家的相关法律
法规中,明确规定了对于那些逃避缴纳应纳税款
数额较大,并且占据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纳税人,将被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同时还将面临
罚金的
处罚。
然而,对于那些身为会计人员却参与了
偷税漏税活动的人来说,他们的具体
量刑标准则需要根据他们在整个
犯罪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发挥的作用以及主观恶意程度等多个方面进行全面评估。
如果这些会计人员在
犯罪活动中起到了主导性的作用,那么他们很可能会面临较为严重的
刑事制裁;反之,如果他们只是作为
从犯参与其中,那么按照法律规定,他们应该得到从轻、
减轻处罚甚至是免除处罚的待遇。
另外,如果这些会计人员能够
主动投案自首,或者在犯罪后有
立功表现的话,这无疑将会对他们的量刑产生积极的影响。
最后,关于最终的
判刑结果,这必须由法院根据每一个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来做出公正而合理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