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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罚款算贪污罪吗

贪污罚款本身并不能等同于贪污罪,贪污罪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然而,罚款作为一种行政处罚手段,若有人非法截留、挪用或侵占本应上缴的罚款,则有可能触犯贪污罪。
在判定是否构成贪污罪时,关键在于行为人的主体身份是否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其占有财物的手段是否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以及所占有财物的性质是否属于公共财物。
因此,仅仅将贪污罚款视为一个独立的犯罪行为并不准确,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及相关证据,全面分析是否符合贪污罪的构成要件
最新修订:2024-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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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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