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确定事故各方所负责任均为五五开的前提下,
赔偿事宜通常会按照如下原则进行处理。
首先,对于事故双方的总体损失金额,应优先由
机动车一方在其所投保的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之内进行全额赔付。
若超过该限额,则超出部分由双方
当事人分别承担50%的
赔偿责任。
例如,电动车一方可能产生的损失项目包括
医疗费用、车辆维修费用等等;而机动车一方的损失则主要集中在车辆维修费用上。
假定电动车一方的总体损失金额为10万元,机动车一方的损失金额为5万元。
那么,交强险将对电动车一方的2000元车损以及1.8万元医疗费用等相关费用进行赔付。
至于超出交强险限额的8万元,则由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4万元。
同样地,机动车一方超出交强险限额的3.2万元,也将由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1.6万元。
最后,机动车一方需要向电动车一方支付共计5.6万元的赔偿款,而电动车一方则需向机动车一方支付1.6万元的赔偿款。
然而,具体的
赔偿金额仍需根据实际损失情况及
保险合同条款进行详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