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所构建的法律体系架构之下,针对
同居关系下的
财产分割事宜,与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处分存在显著差异。
总体而言,在
同居期间的物质财富收益以及购置产生的资产,均应按照一般的
共同财产进行处置。
如若能证实在这一阶段中的某一部分资产归属于特定一方,那么这些资产就将属于该方所有,而非共享的财产。
然而,关于
共有财产的具体分割方案,则需要依据
当事人之间达成的书面协议来做决定。
若不存在这样的协议,就应基于等比例分配原则展开处置,同时还需要考虑到各共有方对共有财产的投入程度及其在生产、生活方面的实际需求。
在此过程中,主张
分割财产的一方必须承担起
举证责任,以明确财产的所有权归属以及相关的详细信息。
倘若未能提供充分且清晰的
证据,那么他们可能会面临不利的财产分割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