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分居时期内,夫妻间的
财产分配原则仍然需遵照
夫妻共有财产制度进行。
然而,当夫妇双方针对财产问题达成了书面协议约定时,将严格按照协议中的规定执行。
倘若并未有任何书面约定,那么在此期间配偶各自所获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仍被视为夫妻共有的财产,但若是能够提供相关
证据来证明这些财产属于个人所有,则不在此列。
例如,因个人身体遭受伤害而获得的
赔偿金、明确指定
赠予某一方的财产等等。
此外,如果有一方故意转移或隐藏
夫妻共同财产,在
离婚进行
财产分割时,对于这一方可能会被判定为少分甚至不分财产。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分居并不意味着财产性质必然发生变化,关键在于财产的获取途径以及是否存在特别的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