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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责任认定书如何复议

关于当事人对于交通责任认定书持有异议,申请行政复议时所应关注的关键环节如下:
首先,应确保您能够在收到认定书的次日算起的第三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形式的复核申请。
其次,请务必向作出该认定书的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在提交申请的过程中,必须详细阐述您的复核请求、相关理由以及主要证据
值得特别提醒的是,若存在以下任一情况,则您的复核申请将被视为不受理:
1. 任何一方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且该案件已经法院正式受理;
2. 检察机关已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3. 属于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4. 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在复议期间,原认定书仍将继续执行。
最新修订: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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