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特定情况之下,盗窃罪
立案金额可以进行累积计算。
依据中国现行法律
法规之规定,对于情节恶劣,
多次盗窃已构成
犯罪者,理当予以追究
刑事责任;或者尽管最后一次
盗窃构成犯罪,然而在此之前一年内的所有盗窃行为均未超过法定时效,此时便需要将所有涉及的盗窃数额相加后进行累计统计。
这样做的意图主要是为了更加全面而精准地评估犯罪人员的盗窃行为及其对社会所带来的危害程度。
但是在进行累计统计时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则:所有盗窃行为须源于相同的犯罪动机,且在时间与空间上都有紧密的联系。
如果存在盗窃行为之间的间隔期限过长、性质各异或相互之间毫无关联等现象,则一般不应对这些案件进行累计计算。
简而言之,关于盗窃罪
立案金额是否能够累积计算,需要综合考虑到每一个具体事例以及相关法律条款的规定,慎重做出恰当评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