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
诉讼进程之中,原告有权提出查封房产之请求。
此项举措以“
财产保全”之名行之,旨在确保被告在
诉讼期内无法有效转移或者隐瞒其拥有的财产,从而为未来已生效的判决执行扫清障碍。
然而,就如同所有法律程序一样,财产保全的申请同样须具备一定的要件。
首先,必须有初步的
证据显示存在着合同之债或者
侵权之债等
债权债务关系;其次,如果不进行保全,可能导致判决无法履行。
对于该等申请,申请人应向法院
递交正式的书面申请,同时提供足够的
担保作为支持。
一旦经过法院的严格审查,确认申请符合要求,将给出相应的查封裁定,并通告相关部门予以协助落实。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倘若因申请不妥致被申请人遭受损失,申请人则需承担
赔偿这部分损失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