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取保候审的文书一般须交付给办案机关进行处理。在涉及到
刑事事例的调查阶段,此项工作通常交由公安机关承担;然而若事例已由公安局移交至检察院进行
审查起诉环节,那么申请书便应递呈至检察机关;而当事例进入了法院的审理程序之后,便应将其交给审理该案的法院。取保候审作为一种
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性措施,其是否能够得到批准,需要对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社会危害性、事例的性质、情节以及可能判处的
刑罚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的考量与评估。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尽管向办案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的申请书有助于增加获批的概率,但是并不能
保证肯定能获得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