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乃属须依
被害人之声请方得予以追究的
犯罪类型,因此被害人均可径直向人
民法院提交
刑事自诉状,而非仅限于向公安机关
报案。“告知即处理”的原则,意味着除非被害人主动提出
起诉,否则司法机构将不会自动启动调查程序。然而,如遇被害人因受到强制或恐吓而无法自行报案的情况,则可由人民检察院以及被害人的
近亲代为展开
申诉。在选择何种方式进行维权的过程中,需要全面权衡各类因素,包括
证据搜集状况、个人诉求及其他相关情况。若是具备充足且明确的证据支持,且本人亦有意愿并有能力亲自参与
诉讼程序,那么直接向法院
递交自诉状无疑是一个有效且可行的路径;反之,若局面相对较为复杂或者自身难以独自应对,亦可首先寻求专业律师的协助,以获取更为详细的法律意见与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