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买卖合同争议的司法
管辖问题,我们所应遵循的主要原则是:第一,假如在相关协议条款中已经明确了
诉讼法院的指定,并且这一指定的内容又完全符合国家法律
法规的要求,那么,就应当依照其约定来确定最终的
管辖权归属;第二,倘若并未事先约定明确的管辖法院,那通常将由被告所在之地,抑或是合同履约行为发生的地方,例如交付商品之场所或者支付价款之场所等等的当地人
民法院,拥有对此类事件的司法管辖权。然而,如何准确地确定
合同履行地,还需依据合同中的具体约定以及实际交易状况进行判断。例如,交付货物的地点、支付款项的地点等,都有可能被视为合同履行地。而在涉及到不动产的
买卖合同纠纷中,则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拥有专属管辖权。此外,当出现多个法院均具有管辖权的情况时,作为原告方,您有权自主选择向其中任何一家法院提
起诉讼。总而言之,在确定司法管辖权的过程中,我们必须全面考虑到合同的具体约定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