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有必要确定您与出租方签署的
租赁协议当中有关于室内装修部分的详细条款内容。假设在协议中并未具体说明,依据相关
法规,倘若经过出租人的书面同意后实施装修行为,如果缺乏相应的约定,而已经构成了附着于不动产之上的装修物,那么在出租人明确表示拒绝继续使用的情况下,双方必须依照各自在导致合同失效方面所负有的责任来共同承担该装修物当前价值的损失。然而,如果您并未经出租人许可便开始进行装修工作,从一般的操作实践来看,出租人是有权请求您恢复房屋原貌的。然而,只要您实施的装修活动并未对房屋的主体结构产生实质性的损坏,且在拆除过程中并不影响到房屋的实际使用价值,在此种情况下,如果出租人并无正当理由阻止您进行拆除工作,那么您可以尝试通过谈判、调解或
司法诉讼等途径来寻求问题的解决方案。在提起司法诉讼的过程中,您应当准备好相关充分的
证据以支持您的理据,包括租赁协议、装修费用的支出凭据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