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预售合同纠纷之
管辖法院问题,通常应依据多种情形进行分析与判断。首先,倘若合同双方已就管辖法院达成了明确约定,并且该约定内容并未触犯相关法律
法规之限制,则应依照
当事人之间的协定确定
管辖权归属。至于未曾作出此类约定者,一般将适用于被告所在地或
合同履行地点所在的人
民法院拥有管辖权。然而,如何准确界定合同履行地点这一关键环节显得相对复杂,在预售合同这类特殊类型的交易中,房屋所在地往往被视作合同履行地。在涉及房地产预售合同纠纷的事件中,由于涉及到
不动产权益,根据专属管辖原则,应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也就是房屋所在地的法院具有审理此案的权限。然而,值得我们关注的是,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处理具体事件时,对管辖权的认定可能存在细微差异。因此,在确定管辖法院时,必须结合具体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全面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