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作为公安机关在调查事件过程中所采取的临时性的、强制性的
限制人身自由措施,主要适用于
现行犯罪或初步认定具有重大作案嫌疑的人员。公安机关在决定实行刑事拘留前,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如已经掌握了充分的
证据证实
犯罪事实确实存在、针对该
犯罪行为,可能会被判以
有期徒刑以上的重型
处罚以及考虑采用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等其他替代方式是否足以避免社会安全隐患等。
具体而言,实施刑事拘留的流程如下:首先由公安机关填写《呈请
拘留报告书》,经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审批同意之后,签发《
拘留证》。在执行拘留的过程中,必须向
被拘留人展示《拘留证》,并要求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字(盖章)、按手印。拘留结束后,应在24小时之内将被拘留人送往看守所进行关押,同时也需及时通知被拘留人
家属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