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关于
盗窃犯罪数额的评断标准,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而存在着差异。一般情况下,
盗窃公共或者
私人财产,其价值达到一千元到三千元、三万元到十万元以及三十万元到五十万元这几个档次时,应当被分别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所规定的“
数额较大”、“
数额巨大”以及“
数额特别巨大”。然而,在某些经济较为繁荣的地区,相应的评判标准有望得到适当的提高;反之,在经济相对滞后的地区,标准则可能适当放宽。事实上,具体的数额评判应当参照当地
司法机关所公布的相关规范来进行确定。尽管盗窃数额在
定罪量刑过程中占据了至关重要的地位,但是却并非决定性的唯一因素,
犯罪行为的情节、实施手段以及给社会带来的危害程度等方面同样会对
量刑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