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系
刑法范畴内的一种
犯罪类型,其主要指的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合法组织内的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有意识地利用职权之便,将本组织的财产非法据为己有。然而,有下列情况者通常不被认定为职务侵占罪的实施者 - 未能
利用职务之便,仅仅是由于偶然的机会而获得了单位的财产;或者所占有的财产实际上并不属于该单位所有。另一方面,
盗窃罪则是指以
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通过秘密
窃取的方式,获取公私财物且
数额较大,或者多次进行盗窃、
入户盗窃、
持械盗窃、
扒窃等行为。但是,如果
行为人获取财物的手段并非秘密窃取,而是经过了财物所有人的明确同意;或者所涉及的财产价值并未达到我国相应法律
法规中对于盗窃罪的确立标准时,则不能认定为盗窃罪。然而,在实际判断某一行为是否构成
犯罪时,我们需要全面考虑到行为人本身的主观意志、采取的行为方式及所涉及的财物性质以及价值等多方面的复杂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