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
刑法体系内,对以借款名义实施的受贿
犯罪的认定过程主要涉及到以下几个关键要素:依照优先级顺次分析论证,首先应审查衡量的是涉案双方之间是否确确实实存在合法有效的借贷
法律关系。如果所谓的“借款”行为缺乏合理的借款缘由、还款期限以及相应的偿还能力等必要条件,则很可能被
司法机关视为非真实的借款行为。其次,需要深入剖析涉案双方之间的人际关系以及日常经济往来状况。如果双方之间的关系较为普通,并且在过去并未产生过任何形式的经济往来,那么此时出现的巨额“借款”行为就极有可能存在着诸多疑点。再次,需要特别关注“借款”行为与
行为人所拥有的职权是否存在关联性。如果借款行为恰好发生在行为人
利用职务便利为对方谋求利益的过程之中,那么这种情况下,该笔借款很可能会被司法机关认定为索贿行为。此外,还需考虑是否存在明确的归还意愿以及实际的还款行动。如果借款方长期未能履行还款义务,并且经过多次催促仍然拒绝归还欠款,那么这也将成为司法机关在认定索贿
罪名时的重要参考因素之一。综上所述,对于这类行为的准确认定,必须综合考虑多种复杂因素,并严格遵循相关的法律
法规以及司法实践经验来进行严谨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