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的案发与否,并不仅凭金钱价值予以简单评定,而是需要更为全面的考察各种情节因素。在江西南部地区,若
私人财产遭受的侵害涉及的财产价值超过了 20,000 元人民币,那么该行为就可被认定为“金额比较大”的一类,从而可能构成侵占罪。然而,即便是所涉金额并未达到这个标准,若存在其他更加严重的情节,例如涉及重复性的侵占行为,不肯归还所侵占财产,导致被害方遭受极大
经济损失,或存在其他诸如妨碍司法判案等严重性质的情节,此时即便数额尚未达到 2 万元人民币,也有可能被认定为
触犯法律的行为。值得关注的是,最后确切的划定罪责和
量刑程度将必须根据个案的特殊状况,通过各司法机构的全面精密评估进行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