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被告之
代理律师在面对面会见环节中的程序流程通常由以下几个环节构成:首先,律师必须持有由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职业注册证、所在律师事务所开具的正式证明及委托人签署的
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资料,之后方可向相应的看守所提交会见申请。在收到申请后,看守所将对上述材料进行严格的审核,若确认符合相关规定,则会为其安排适当的会见时间。在会见期间,律师务必严格遵守看守所的各项规章制度,例如严禁携带任何
违禁物品进入会见场所。在此基础上,律师有责任与被告人进行深入的沟通交流,详细了解案情的来龙去脉、核实相关
证据,同时还需为被告人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询以及指导意见。会见结束后,律师应当根据会见过程中所获取的信息,精心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辩护策略。值得一提的是,由于各地区的看守所在具体的流程和要求方面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性,因此以上所述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