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接手案子并受命担任法律支援律师之后,通常需要与
当事人进行会面,以便深入了解事件的所有细节及相关信息,包括具体的事件事实、当事人的主张以及与之相关联的
证据资料等等。这样做有助于提供给当事人更为精准且务实的法律援助服务,同时也能更好地协助律师进行辩护行为。然而,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例如遭遇
不可抗力因素或者当事人明确表示拒绝会见某位特定律师时,很可能会对律师的会面行动产生一定程度的干扰。但是,总体而言,除却存在合法公允的理由之外,法律支援律师都应该依照相关规定与当事人进行会面,以完成自己的职责所在,确保被援助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进而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甚至是正确的实施。这同样也属于确保法律援助制度得以高效顺利运作的关键性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