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律师前往会晤
被拘留或监禁中的
当事人的时间安排,主要取决于各监管场所的工作实质性安排,通常集中在工作日的常规工作时段内,大约的时间段为上午 8:30 至 11:30,以及下午 2:00 至 5:00。然而,根据地域分布的区别,各个监管场所允许律师进行会面的时间段或许存在些许差别。值得注意的是,律师在开展此类活动前,必须事先向所请求的监管场所提交预约申请,同时携带个人的律师执业执照、所属律师事务所以及委托人签署的
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资料。如遇到特殊状况,监管场所可能会对会面时间做出相应的调整,具体的时间安排应以当地监管场所的相关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