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守所中,律师进行会见的通知方式主要存在以下几种常规情况:首要的步骤是,律师需向看守所提交其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在看守所以外的证明文件以及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等法律规定的必要文件。在收到这些文件之后,看守所将会根据内部程序对其进行严格的审查与合理的安排,并在约定的时间内通过适当的方式告知
律师会见的确切时间与相关事项。一些看守所会采取电话直接联系的方式,告知律师会见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需要特别关注的事项。然而,也有一部分看守所可能会选择以
书面形式通知律师,将相关信息详细地传达给他们。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尽管不同地区的看守所在具体操作流程及通知方式上可能会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性,但是它们都必须遵循相应法律
法规来确保律师的会见权得到充分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