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证金与
违约金实为两个性质迥异的概念。履约保证金一般代表着合同签署之际,其中一方为了确保合同能够如期执行,事先向对方支付的特定数量资金。至于归还与否或者予以扣除的分配状况,必须依照该份契约的明文规定以及相关履约现实进行审慎评估。而违约金则是在合同双方履行合约期间,若有一方违背契约条款,则须向另一方支付的补偿性款项。其具体计算方法往往在合同中有着明确的约定,既可以是固定数额,亦可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计算,例如合同总价的某个百分比。倘若合同并未对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做出明确规定,那么法院或
仲裁机构将依据违约所导致的
经济损失、合同履行状况、
当事人过失程度等多方面因素,来确定一个公正且合乎理据的金额。综上所述,具体计算事宜需要结合合同中的详细条款和
违约行为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