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的期限自实施取保候审的决定书签发日开始计算,最长不得超出12个月。在此期间,被取保候审者必须遵循相应的规章制度,比如未经执行机关准许,不得擅
自离开其居住地所在的市区或县城;若居所、工作机构以及联络途径有所变动,应在发现后的24小时之内,上报给执行机关;如期届满之前,所涉案情的调查、审查乃至审判工作尚未全部完成,应对取保候审进行适时撤销或
变更强制措施。当取保候审的期限结束时,负有具体执行职责的公安机关需及时将情况告知做出
取保候审决定的机关。总而言之,取保候审作为一种具有严格期限与规范要求的
刑事强制措施,其执行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