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
污染环境的
侵权责任,实则指的是当由于
环境污染导致他人遭受损害时,
行为人(以下简称“污染者”)所必须承担的一种民事法律责任。依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
法规,对于污染者而言,他们在承担侵权责任时,必须遵循无
过错责任原则,也就是说,无论他们是否有过失,只要他们的污染行为最终导致了他人的损害,那么他们就必须对此负责。在具体的
赔偿范围上,除了传统的
人身伤害和
财产损失外,还包括了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所带来的损害。然而,如果能够证明损害结果是由
不可抗力事件、
受害人的
故意行为或者第三方的过错所引发的,那么污染者可以相应地减轻甚至免除自己的责任。在
举证责任分配方面,当污染环境问题引发争议时,污染者需要就法律规定的无需承担责任或者可以减轻责任的情况,以及他们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并不存在因果关系这两方面进行举证。而作为受害者,他们只需要提供关于污染行为以及自身受到损害的初步
证据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