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土地被政府征收后的那片被迫荒芜之地,一般状况下并不存在单独为其撂荒现象而设立的
赔偿制度。政府在进行
土地征收时,必须依法依规给予合理的
经济补偿,这其中包括了
土地补偿费用、
安置补助费用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用等等。若已经顺利完成了征收程序,那么土地的
使用权便已经发生了实质性的转移,而土地撂荒的现象或许是因为政府方面的规划或者项目推进过程中所导致的。但是,只要征收程序符合法定的规范,并且补偿款项也已经足额到位,那么这种情况通常不会引发额外的赔偿问题。然而,如果征收程序中存在
违法行为,例如没有按照规定给予足额的补偿,或者存在强制征收等
非法行为,那么被征收人就有权利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合法的补偿以及相应的赔偿。至于具体的
赔偿标准和方式,则需要根据当地的征收政策以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同时结合实际情况来加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