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取保候审过程中,被取保候审人员需严格遵守执行机关的相关指示,未经允许不得擅
自离开其所在的市、县级行政区域。同时,他们也不能随意涉足一些特定场所。这些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 存在可能导致
犯罪行为再度发生可能性的场所,例如赌场、非法交易所等。2.
证人的居所或工作场所等有可能对证人的
证言真实性产生不良影响之处。3. 可能干扰办案机构侦破事例和审理事例进程的特殊场所。4. 若涉及到其他与事例相关的事项,且经执行机关认定为不宜进入的场所。如若违反以上任何一项规定,已经缴纳
保证金的被取保候审人员将面临保证金部分或全部被没收的
处罚,并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其进行书面悔过,重新缴纳保证金或提供
担保人,或者采取
监视居住措施直至
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