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诉讼仲裁专题 > 诉讼管辖专题 > 追诉时效期限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追诉时效期限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刑法理论中,“追诉时效期限中止”这一术语所指的乃是,在法定的追诉时效实施阶段,因遭受法律明文规定的特定事项影响,追诉时效会暂时性地暂停计算进程。这种情况在实践中常见的情形如下:当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以及国家安全机关正式启动立案调查程序或是在人民法院对事例进行立案受理之后,犯罪嫌疑人若在此阶段逃避侦查或审判工作,依据现行法律规定,将不会受到追诉时效期限的限制;此外,如果被害人在法定的追诉时效期限内提出控告,且依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本应予以立案审查但却未能依法处理的,同样不受到追诉时效期限的制约。然而值得我们关注的是,“追诉时效期限中止”与“追诉时效期限中断”之间存在着显著区别,前者仅是暂时性的暂停计算,而后者则是导致追诉时效重新开始计算。
最新修订:2024-08-19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