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追逃”与“网上通缉”并不具备作为一种特定
罪名的法律意义,而是指公安机关为应对
犯罪事例而采取的两项必要措施。在处理涉及到犯罪事例后的追逃及被网上通缉的问题时,最终的
刑事判决结果将会受到许多复杂因素的影响,包括
犯罪行为本身的性质、
犯罪情节及其所产生的社会危害性等等。以故意杀人罪或
抢劫罪等极端形式的
暴力犯罪为例,这些犯罪行为所受到的
法定刑罚较为沉重。然而,诸如诈骗罪、
盗窃罪等涉及经济领域的犯罪行为,其
量刑标准则主要依赖于
涉案金额的大小、犯罪手段的恶劣程度等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在做出判决时,我们必须严格遵循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的相关规定,全面考虑犯罪行为的各个构成要素。此外,
犯罪嫌疑人的
自首行为、
立功表现,以及他们是否积极地向
受害人进行
赔偿等情节,同样会对
量刑产生重要影响。因此,我们无法仅仅通过“追逃”和“网上通缉”这两个行为来准确预测最终的
刑罚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