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缺乏故意性的前提下,对
犯罪分子实施掩盖真相的行为是不会构成
包庇罪的。这项法律规定明确指出,若个人主观上明明知晓所涉及的人为犯罪分子却仍然故意实施掩饰行为才符合构成此项
罪名的条件。换言之,若相关人员确实毫不知情,即无犯罪意图,那么便无法将其判定为
犯罪行为。然而,要确定某人是否“明知”,则需结合多种客观因素进行全面评估,例如包庇行为发生的具体时间、采取的手段、被包庇者的身份以及双方之间的关系、
行为人获取犯罪信息的途径等等。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倘若存在确凿
证据证明行为人本应清楚他人为犯罪分子却仍实施包庇行为,那么就有可能被视为“明知”并因此构成犯罪。通常情况下,对于包庇罪的
处罚措施应为三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情节较为严重者,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