拦路
抢劫被认定为是一种严重类型的抢劫罪状。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实施以
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抢劫公私财物者,应当判处三年及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且需要依法缴纳
罚金。倘若涉及到诸如入室抢劫、在公共交通工具上进行抢劫、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实施抢劫行为、参与多次抢劫活动或者是抢劫金额相当大、因抢劫导致他人重伤乃至死亡、冒充军队警察人员实施抢劫、携带武器进行抢劫、抢劫军事装备物资或者是在应对自然灾害、抢险救灾和提供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物资等情况之一时,通常会予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甚至
死刑的严厉惩罚,同时还需缴纳罚金或者没收其
个人财产。至于针对拦路抢劫这一特定
犯罪行为的具体
量刑,则需要全面考虑
犯罪的性质、情节、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以及被告人的认罪态度、是否存在
自首立功等诸多因素来加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