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
贪污受贿罪案的司法实践中,被告人主动退赃是一项可被认定为具有
减轻处罚程度的陈述因素。实际上,对被告人判处的具体
刑罚,需要全面考量许多方面的因素。首要关注的是
贪污受贿的数额规模,这直接关系到
量刑判决的轻重程度。其次,还需深入分析
犯罪情节的具体状况,例如是否存在勒索
行贿行为以及贪污受贿行为所引发的实际后果等等,这些都将对量刑产生重要影响。若被告人能够主动退赃,则意味着其对自身罪行的认识及悔过表现较为积极,法院在进行量刑裁决时将会对此给予充分考虑,甚至有可能在法定的量刑范围内给予适当的减轻处罚。然而,值得强调的是,即便被告人主动退赃,也并不代表必定能获得
刑事豁免,而仅仅是在量刑方面得到相应的体现。最后的判决结果,必须根据每一起事例的具体事实情况与相关法律
法规来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