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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盗窃罪立案数额是多少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西省内,对于盗窃公共或私人财产行为,其被认定为“数额较大”的起点金额设定为人民币1500元。若盗窃行为涉及到的财物价值超过1500元,却不足3万元,则将被视为“数额较大”的犯罪行为;而当盗窃财物价值达到3万元至30万元之间时,便可被判定为“数额巨大”的犯罪行为;至于盗窃财物价值超过30万元者,则将被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的犯罪行为。值得注意的是,盗窃罪的立案数额标准将会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状况进行适时调整。此外,盗窃行为的定罪量刑并不仅仅依据其所涉及的财物数额,同时还需考虑到盗窃行为发生的次数、实施的手段、发生的地点以及受害人等诸多因素。即使盗窃行为未能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但若存在多次盗窃入室盗窃、携带武器盗窃、扒窃等情况,同样可能构成盗窃罪。
最新修订:2024-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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