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取保候审的条件,主要涵盖以下四大方面:第一,可能被判处
管制、
拘役或独立适用
附加刑;第二,可能被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的
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第三,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孕期或哺乳期,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也不会引发社会危险性;第四,
羁押期已满,而事例仍未结案,此时便需采用取保候审手段。在决定是否进行取保候审时,应责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
证人或缴纳
保证金。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例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擅
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等地。如若违反上述规定,已缴纳的保证金将被部分或全部没收,同时根据具体情况,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出深刻反省,重新缴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采取
监视居住、予以
逮捕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