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盗窃罪的
量刑处理,其参考的主要依据包括了所涉及的
犯罪财务价值和案情的严重程度等多项因素。当四名共同作案者盗取财物价值达到了四千元时,已经足以构成
犯罪行为,即所谓的
盗窃罪。在面对这一类事例时,我们通常需要考虑到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首先是犯罪过程中的主次关系,也就是是否存在
主犯与
从犯的区别;其次是是否存在
累犯的情况;再次是
犯罪嫌疑人是否有
自首、
立功等良好表现;最后是他们是否积极地退还
赃物,以及是否得到了
受害人的谅解等等。如果在整个犯罪过程中,四个人的角色和作用相当,没有出现任何加重或减轻情节的话,那么一般的判决结果可能是对他们进行
管制、
拘役或者
有期徒刑六个月左右的惩罚,同时还要处以
罚金。然而,具体的量刑处理仍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全面的分析和判断,最终的决定权将交由法院来依法作出。法律始终坚持着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以此来
保证每一项判决都能够做到公正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