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案中涉及到的“毒鱼”行为,我们应该认识到这已经属于比较严重的情况了。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
法规,对于触犯此类罪行的人员,将面临包括
拘役、
管制以及罚款在内的
刑法惩罚。在实际的
量刑过程中,我们需要全面考量各种因素,比如捕捞的各类水产品的数量及其价值,对水生生物生存环境所产生的破坏程度,以及
当事人是否真诚认错悔过等等。例如,若捕捞的数量较大,导致了大面积的水域生态环境遭受严重破坏,或者当事人曾经公然
违法并再次
犯罪,那么法院可能会依据相关条例进行加重惩罚。然而,如果当事人能够
主动投案自首,提供有效线索帮助警方破获事例,或者积极采取行动修复水域生态,法院将会在量刑上给予当事人适当的轻判甚至减免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