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未成年人犯罪的
量刑问题,呈现出多元化以及深度复杂性的特征。必须将众多的相关要素进行整合和分析,以便进行公平公正的评价和裁定。根据我邦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的重要原则,未满十二岁的
未成年人实施任何行为,都不需要承担
刑事责任;而对于年满十二岁但尚未达到十四岁的少年,如果他们犯下了故意杀人罪,并且导致他
人死亡或者使用极其残忍的手段致使他人重伤并留下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严格审核和批准后,才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然而,对于已经年满十四岁但尚未达到十六岁的青少年,如果他们犯下了故意杀人罪,尽管法律要求他们应该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在实际量刑过程中,会充分考虑到他们的年龄、
犯罪动机、犯罪手段、悔罪表现等诸多因素,给予适当的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同样地,对于年满十六岁的未成年人,只要他们触犯了刑法,就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然而,在具体的量刑过程中,仍然会充分考虑到他们的年龄、犯罪动机、犯罪手段、悔罪表现等因素,给予适当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此外,在某些情况下,还可能会对这些未成年罪犯适用
缓刑、
管制等非监禁
刑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