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此种情形而言,我们需要进行详尽的分析和探究。例如,假设女方所收取的财产乃是以缔
结婚约作为前提条件向男方支付的
彩礼,然而女方却在婚礼前故意逃避,使得双方的结合无法顺利实现,那么男方具备依法要求女方
退还彩礼的权利。依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
法规,当男女双方并未依照法定程序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时,其中一方
当事人如提出返还按照当地风俗习惯所支付的彩礼之请求,人
民法院应予支持。然而,倘若这些财物并非明确地以结婚为唯一目的而
赠予,而是属于一般的赠与行为,那么要求对方返还的可能性便相对较小。在做出裁决时,法院将会全面考虑到财物的性质、数量以及双方的交往状况等多方面因素。若涉及的金额较为庞大,并且能够证明其属于彩礼性质,那么通过
司法诉讼途径,法院往往会作出有利于男方的判决,即要求女方归还相应款项。